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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按照建设厅更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系统”的要求,特对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更新,建设单位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项目核准批文,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员办公室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提供开发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申请表表四);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7、施工中标通知书(含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协议、施工合同备案表、中标建造师证书暂押单;

8、监理合同及监理合同备案表(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

10、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证书;

1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证;

12、建设资金已落实的有效证明材料;

1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按规定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

14、缴纳墙改基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15、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和预拌砂浆供货合同、使用承诺书(指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范围的工程);

16、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手册》;

17、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册》;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