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营业执照所在地镇(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用于核对),需有普通货运经营范围;
2.经办人身份证(用于核对);
3.授权委托书;
4.已购置车辆清单(含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需4500千克以上货运车辆);
5.已聘用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