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B、信封邮戳+15天。
(二)前期准备工作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
(四)驳回复审后续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
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依据《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41条、第49条的规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
C、《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 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D、《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一款。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
(二)商标驳回类型
2、部分驳回。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申请被驳回,其余商品排期公告,颁证。
(三)商标驳回的理由
2、绝对理由驳回:违反商标法条款。
(四)驳回复审应具备的条件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提交规定的材料
5、交纳商标评审费
(五)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