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凡是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务的单位,有必要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这是人力资源服务组织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一般由市(区)县级机关受理,首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工作。
人才中介包含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收拾、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引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有关事务等;
1、具有法人资历,个人应或有政治权利和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组织名称、事务范围、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
3、有完备的办公设备,建有记载服务目标、服务过程、服务成果和收费等状况的工作台账;有两台以上用于事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契合相应的规则要求。
4、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4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发放《答应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有必要持有工作资历证书。
1、开办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状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6、具有工作指导资历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工作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事务流程、台账管理、收费标准资料。
8、《人力资源服务答应奉告承诺书》(原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