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办机构
第一步: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文档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是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上级证明性文件。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深圳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证明;
(3)、属外商投资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营范围含“筹建××食品卫生许可项目”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
(6)、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
(7)、生产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8)、主要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9)、产品原料配方;
(10)、产品包装形式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12)、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13)、检验设施
(14)、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1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圳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深圳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深圳市食品卫生许可证》。